星期四, 7月 19, 2007

土地工務運輸局:羅理基馬路近松山腳一邊建築限高九十米內

羅理基馬路近松山腳一邊建築限高九十米內

(土地工務運輸局) 新聞稿

2007-07-18

自“澳門歷史城區”列入世遺名單後,澳門政府透過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做好世遺的保護工作,因此,土地工務運輸局加強與文化局等部門之間溝通和合作,努力從城市規劃方面作出配合。經與文化局協調後,由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往松山隧道方向的左側一帶,將來新建建築物高度不會超過九十米。
本澳樓宇高度在不同區域有不同的約束性,以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往松山隧道方向左側的這一帶(廢車場)為例,土地工務運輸局過往在審批該地段的發展項目時,就嚴格依照第42/80/M號法令、第233/95/M號訓令(航空役權)、《都市建築總章程》、《防火安全規章》以及第5/DSOPT/87號行政指引等,來制定發展項目建築物的高度。
然而,上述地段無論在本澳入世遺前或後,都不屬於世遺保護區,亦非為緩衝區。但為了回應社會的訴求,土地工務運輸局與文化局透過緊密協調的運作機制,加快解決松山燈塔周邊建築的規劃問題。經協調後已有定案,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往松山隧道方向左側的這一帶今後新建的建築物,其高度不得超過九十米。
至於外港新填海區一帶,由於過去一段較長時間本澳經濟處於低迷,土地承批人在發展用地時,多採用較低的地積比率,故形成今天該區一帶的樓宇高度多在六十至九十米。然而,隨著土地承批人對澳門未來發展前景寄予樂觀,亦調整了發展項目建築物的高度。儘管如此,土地工務運輸局在審批有關申請時,除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亦同時充分考慮到建築物與松山燈塔之間的協調,確保該區城市景觀的和諧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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