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月 10, 2007

吳國昌質詢: 促嚴格規限高層建築審批

正報
2007-02-09
吳國昌促嚴限高樓審批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質詢促嚴格規限高層建築審批,其書面質詢如下
「本地舊區各處多宗超高層建築物已一再引來爭議,儘管政府官員在個別場合就規管法例依據方面作出解釋,但實應為此作出全面的公開說明,讓公眾明白和參與討論。
近期澳門市民發起反對濫批高層建築物損害松山燈塔景觀的行動,開始獲政府當局注視,工務部門官員聲稱,會跟文化局官員研究,而中央人民政府駐澳機構亦已表明從善如流,願意降低新建築物高度。然而,松山一帶,包括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多個地盤、東望洋斜巷與若憲馬路的地盤,乃至衛生局打算建造的新行政大樓,究竟應限高多少,仍未定案公佈。
關注本地環境保育的市民向立法議員反映,松山一帶地盤過去一般已有適當的高度限制,例如:部份地段曾明定不超過海拔二十點五米,部份地段不超過海拔六十米(靠松山側不超過海拔十五米)等,只要不隨意放寬,就可避免把發展高層樓宇的投資動力吸引來松山一帶,切實維護松山文物景觀和作為澳門半島市肺的功能。
在政府在舊區批准建超高層樓宇的處理方法上,亦有市民憂慮會一再出現過去在離島益隆爆竹廠附近,發展商獲批建超高層樓宇,引起抗議,卻藉此以換地方式得益的不合理情況。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可否書面說明現時審批建造高層樓宇高度限制所依據的法規制度,以及同時公開有關的內部指引,包括針對不同區域的相關措施,供公眾討論?
二、維護松山文物景觀和作為澳門半島市肺的功能,特區政府會否堅持過去的高度限制,避免把發展高層樓宇的投資動力吸引來松山一帶?三、在處理舊區批准建超高層樓宇的問題上,特區政府會否提防發展商獲批建超高層樓宇,引起抗議,卻藉此以換地方式得益的不合理情況?」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