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月 20, 2007

澳門日報: 工務局與業權人商降高度

澳門日報
2007-01-18

民間關注松山腳高廈或遮擋東望洋燈塔 工務局與業權人商降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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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強烈關注松山腳高廈計劃有可能遮擋東望洋燈塔的問題,以至悄然掀起「護塔運動」,促使政府重新檢討有關的發展計劃。土地工務運輸局長賈利安列席立法會質詢會時透露,會與業權人協調磋商,尋求可行辦法降低擬建的樓宇高度,盡量避免遮擋東望洋燈塔。

嚴守保護世遺規定

有關澳門世遺建築的保護,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昨日上午出席旅遊局年度計劃記者會表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很明確的規定如何保護世遺建築,澳門亦有法例保護世遺歷史城區,其中包括多個方面,如環境、保護建築的歷史性和完整性,集體回憶等。保護歷史城區的工作有不同的觀點與角度,對有關的法律法規亦有不同的見解。然而,從視角景觀來說,歷史城區內的樓宇建築並沒有違法,周邊的高層樓宇則涉及多個部門。文化局將會在短期內向外界解釋有關情況,以及介紹政府在保護歷史城區方面所作的努力。

「嚴格遵守世遺的規定及配合本地的法律,這是任何情況都不可以超越的。」代表政府列席立法會質詢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回應議員梁慶庭就民間關注部分新建築物的高度有可能抵觸澳門歷史城區及其「緩衝區」的限制條件提出的口頭質詢時,作上述宣示。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亦強調,本澳被列入「世界歷史遺產名錄」的同時,又面對社會和經濟急速發展。特區政府在進行城市規劃及優化城市景觀時,會嚴格遵守保護世界歷史遺產的規定及現行各相關法例,致力從城市發展與文化保護之間取得平衡,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的效益。

盡量平衡各方利益

他指出,如果建築物處於受第八三/九二/M號法令所保護的歷史文物以及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區內,行政當局在審批新建築物的圖則時,除依據現有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會與其他相關部門溝通,共同研究分析及綜合評估建築物的設計與周邊環境的景觀協調。若建築物的設計可能影響文物周邊風貌的和諧性,即使建築設計符合法律要求,政府亦會從保護世界文化遺產、保障公共利益,並力求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積極與業權人協商。

賈利安表示,假如有發展商把部分土地割出,作為開闢或擴闊公共街道,又或把部分樓層改為公共用途,如公共停車場,他們是可以申請把建築物加高。工務局則按照地積比率等規定,依法審批。至於羅利老馬路新建築群的個案,不在世遺的「緩衝區」之內,但確實非常貼近「緩衝區」。當局亦明白公眾憂慮擬建的高層大廈會影響東望洋燈塔的觀瞻,因此,工務局將配合文化局,積極與發展商協商,在不違反合同精神下,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法,降低樓宇高度,以平和的方式達到各方都可接受的結果。

未動工可按例重審

對於在世遺「保護區」及「緩衝區」確立前已批給的發展計劃,文化局長何麗鑽說:「如果對文物有影響,一定會考慮保護世界遺產,還會結合法律法規及城市發展的精神,作出科學的研究。」

賈利安指出,「緩衝區」設立前已批出的區內建築圖則,不排除有一部分迄今還未動工,發展商也可能未跟進。因為每一批示都有限期,屋則提出後,有半年時限提交結構圖則、水電渠則,批準後再有半年時限申請開工準照。如果任何一個步驟沒有執行,政府可按法例重新審批個案。據此,工務局正與文化局一同檢視有多少個在世遺「緩衝區」設立前獲批但還未動工的建築個案,假如發展商有意發展,必須按照世遺的保護條件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相信這可解決緩衝區內外的景觀協調問題。

2 則留言:

Roy 說...

你好,從google上面搜尋"澳門人 集體回憶",我搜到你的文章,還搜到一些澳門人寫的關於澳門的文章,我也是一個土生土長的澳門人,看見澳門近年來的急速變化,心裡有著不少感想,其中尤其懷念過去的環境,與世無爭的澳門,我想以前的澳門和現在的澳門己經有很多分別,我所指的不是由澳門的大三巴到世界遺產的這種變化,是澳門人的集體回憶,貼身的改變,可能我擁有的不多,所以覺得關於澳門過去的回憶和感受是我珍貴的財富,我想很多澳門人也一樣,但澳門卻沒有一個好的渠道去讓我門去分享這些財富,所以我在這段時間有一個想法,能不能成立一個社團又或者一個組織去讓我們去分享這些財富呢?而且,我想,這些財富的聚集能讓我們有更大的凝聚力,可能還可以為澳門的發展作出一些貢獻。看到你的文章,我想你可以為我的想法提出一些意見,能做個朋友嗎??我姓李,msn#:luckyroy@hotmail.com
e-mail : roypostbox@gmail.com

東望洋 說...

roy,
你的感受可能也是很多澳門人的感受,大家都感到確是需要做點甚麼,來保存一些生活中的好東西,或挽救一些正在失去的感覺.大家一起努力吧,我已經另外寄了電郵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