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報
張森霖2007-02-03
提升燈塔是個餿主意
看了貴報一月廿日汪長南先生的「可將燈塔提升」的文章,深感錯愕。正當澳門全社會都在「保衛燈塔」的時候,汪先生卻別出心裁,想出了提升燈塔的「妙計」,既保護了商人的利益,又不「影響」世遺景觀,好讓「燈塔風波」平息,初衷是好的,然而此舉行得通嗎?以汪先生的學識和理念,寫出如此文章讓人大惑不解。
以汪先生的觀點,松山山麓地段,「是一只生金蛋的天鵝」,「如果限制這地段的高樓不能超過九十米,等於自我矮化澳門,自己掐斷「生財之路」,絕對不是明智之舉」。筆者實在未敢苟同,難道破壞了世遺景觀,影響了旅遊業的發展,就不是自我矮化,就不是自斷生財之路?雖然汪先生例舉了斐拉神廟和黃鶴樓的例子,來證明燈塔的提升是有例可循的。但是汪先生沒有注意到修建阿斯汪水埧和長江大橋能和目前澳門私人修建超高樓相提並論嗎?難道除了松山腳下,其他地方就不能發展嗎?
松山燈塔是澳門的地標,燈塔連同週邊的建於一六二二年的東望洋炮台和聖母雪地殿堂同屬「世遺」景觀,世界文化遺產的世界性、不可替代性以及不可再生性,正是世界遺產的真正意義。按照汪先生的設想,把燈塔小心拆除,「在原址平整土地,然後仿葡國某山頂上的古城堡,盡量建得大而高,用古城堡作基礎把松山燈塔托起」,這樣松山腳下就可以蓋摩天大樓,松山燈塔就可以「變成更美、更好的旅遊景點」。按汪先生設想,修建起來的確是個旅遊景點,但遺憾的是已經不是「世遺」景觀了,因為一旦拆掉早就被聯合國除名了。因為汪先生忘了「世遺」的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性,因此,托起燈塔的設想完全是錯誤的,根本行不通的。
再者,若允許松山腳下蓋超高樓,那蓋多少高才算極限呢?若不限制,托起的燈塔高度一定是趕不上新蓋的超高樓。有知情透露目前有大樓高度在二百米,請問汪先生,要使燈塔景觀不被破壞,你的城堡要修多高才算合適呢?按上述二百米高的超高樓,那麼城堡的高度至少要在五十米以上,這樣的城堡到葡國的哪個山頂去尋找?顯然,汪先生的建議在技術上也是不可行的。
東望洋燈塔和西望洋主教山及山脊線均是澳門城市的輪廊線,是全體市民的集體記憶,把好端端的燈塔敲碎,然後隨心所欲地找個古城堡墊底,用現代建築材料再把燈塔粘起來,這樣的新的燈塔模型,新的人造景觀,已完全失去世遺的歷史文化價值。「世遺」是全人類共有的財富,任何人都無權拆建,如果澳門人無能力保護,硬要人為破壞,那乾脆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除名算了。再說,汪先生的記憶中只有燈塔,而旁邊的砲台和聖母雪地殿堂卻忘記了,不知汪先生的方案中要如何處置這兩個比燈塔早蓋二百四十多年的「世遺」景觀呢?
顯然,托起燈塔是破壞性的建設,它徹底破壞了「世遺」景觀,完全是勞民傷財,是幫倒忙。好在中聯辦和特區政府為了保護「世遺」景觀,積極回應市民呼聲,已經在協調降低松山周圍建築物的高度。才使汪先生的設想成了紙上談兵,這才是澳門之福。 □ 張森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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