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20, 2007

居民組織護燈塔是好事 但須提防重演“反高樓真換地”故事

編按:保護燈塔關注組的朋友表示,對以下文章十分不滿,因為該文的寫法,容易讓人誤會他們就是地產商的打手.該文作者為此感到十分抱歉,表示該文只是針對發展商,防止發展商利用民間發起保護世遺的民意謀取私利.該文作者再三表示,澳門民間活力尚在萌芽階段,居民自發組織社會行動更是難能可貴,值得鼓勵,絕無懷疑關注組及居民有任何不正當的意圖.並再次為行文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向關注組道歉.






昨天重陽節(10月19日),保護燈塔關注組首次在松山緩跑徑收集市民簽名,並計劃在月底將所收集到的簽名交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

關注組於去年年底至今曾向中聯辦和澳門特區政府反映東望洋斜巷及若憲馬路之間正在興建一座海拔一百二十六米、卅四層的高樓大廈,擔心建成後將破壞澳門文物建築的歷史環境,嚴重破壞東望洋燈塔的世遺整體景觀,令世遺價值受損,亦有可能被世界遺產委員會除去“澳門歷史城區”的世遺之名。

但至今政府當局仍未有回應或推出切實可行的措施。關注組表示,若本月尾尚未得到當局的回應,將計劃把收集所得的市民簽名寄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尋求協助。關注組表示已收集到2000簽名,加上早前在本澳多處地點收集到的簽名,總數達5000。

居民組織起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並把運動提高到保護世遺的高度,對公民社會的意識覺醒是一件好事。護塔連線昨天亦有成員出席活動表示支持,並向關注組阮生了解了一些最新情況。阮生表示,政府至今未有任何回應,而發展商則指仍然等待政府與其接觸商討解決辦法。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問,政府推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可能會是甚麼?該地盤四周其實已經環立十幾二十多層高的大樓,政府要降低已經批出的大廈高度,照以往經驗就是換地。最後結果可能是,發展商在原址興建二十層高的大樓,另外在異地再獲得一塊肥美土地,最終損失的是誰?

如果沒有從社會正義的角度出發,發展商可能歡迎更多類似的居民運動出現。最後可能發展出來的模式是,發展商首先為地塊申請超高層建築計劃,政府濫發超高建築批文,再配合居民組織反對運動,政府/發展商從善如流,順應民意降低高度,但以換地補償。發展商從一塊地變為兩塊地,或者一塊地換倍值的異地,是為“反高樓真換地練金術師”的故事也。
表面上居民(保住文物景觀),政府(順應民意),商人(換地成功,獲取額外利潤)三皆得益,而損失的是公眾利益。因此,居民出於真誠投入保護世遺的行動,可能還須多加一份心思,防止發展商從中取利.

沒有留言: